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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主旨:林敬庭伙伴於99年8月1日起任總團長職務,至103年7月31日屆滿四年,依據現行組織章程第27條及相關規定,實施改選。

二、選舉日期:103年3月9日(星期日)17:00至19:00止。

三、被選舉人:履行童軍會103年三項登記為「本團服務員」者,由團務委員會依據三項登記資料徵詢意願,以自願且參加過童軍會服務員基本訓練者為原則,並由團務委員會製作選票。

四、選舉人:
  1.團體票:各分團(羅浮群、童軍/女童軍、幼(女)童軍)於選舉當日17:00先行舉辦分團內初選,依選舉結果各分團擁有「一票」;本團共有三分團,故團體票共計三票。
  2.個人票:履行童軍會103年三項登記為「本團服務員」者,每人一票。

五、投票方式:每位選舉人一票,採匿名圈選,每票僅能圈選一人。

六、開票:103年3月9日18:00全團開票,監票員、唱票員、記票員當場抽籤由服務員或羅浮擔任。

七、選舉結果公告:開票後經團長會議確認無誤後,由團務委員會公告之,應於一週內公告之。

八、交接:選舉結果公告後,至103年7月31日前辦理交接。

九、其他事項依《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》行之。

十、本辦法經團長會議通過後實施,修正亦同。

中華民國102年10月23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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