靜宜大學複式童軍團辦理103年三項登記作業公告

一、依據及說明:童軍會三項登記相關辦法行之。三項登記為每年童軍伙伴之權利及義務,已登記者於童軍會可參加其舉辦之活動及訓練、於本團團內可有各項福利。

二、團登記:向臺中市童軍會登記為臺中市第408團,向社團法人臺中市女童軍會登記為臺中市第102團。團登記費用由總團費支出。

三、服務員登記:依服務員個人意願自由登記,向其中一童軍會登記為160元、向二童軍會為320元。
  1.符合本團服務員補助辦法第三條第一款之對象:登記費用由個人支付。
  2.符合本團服務員補助辦法第三條第二款之對象:登記費用由其繳交之服務員年費(服務員公基金)支付。

四、童軍登記:
  1.幼(女)童軍:由分團團長代為登記,以完成繳交年費者為登記依據。
  2.童軍/女童軍:由分團團長代為登記,以完成繳交年費者為登記依據。
  3.羅浮童軍:由幹部群代為登記,以完成繳交群費者為登記依據。

五、作業時間:自公告日起至102年11月15日止。

六、負責人:總團長林敬庭伙伴0936-711813 scouting617@gmail.com。

七、備註:
  1.大三及大四羅浮伙伴,「羅浮」及「服務員」身份需擇一登記,103年度適用新身份。
  2.明(103)年度將舉行總團長改選,請全團伙伴務必完成三項登記,以利參加團內重大選舉。

八、本辦法經團長會議通過後實施,修正亦同。

中華民國102年10月2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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